关于非机动车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6-06-12浏览次数:10

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的交通停车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将持续对非机动车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1.车辆结构残缺、车体锈蚀变形、轮胎干瘪严重或积尘厚重,明显长期未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

     2.未悬挂校园通行标识牌、锁车后无人认领的电动自行车。

     3.不按指定位置停放、处于禁停区域,特别是阻挡消防疏散通道,阻塞宿舍大门区域的非机动车。

二、区域范围
    学校全部公共空间,尤其是消防疏散通道、教学楼宿舍楼门口过道、门厅走廊等禁停区域。
三、举措要求

  (一)车主自行处理。

  1.请师生员工对自己长时间停放在校园内,且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及时清洁保养,以免被误清理

,并及时处置不再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

  2.请即将毕业离校学生将本人的非机动车自行带离学校。

     3.即日起,请车主将未在学校系统内实名登记的车辆及时驶离校园。

  (二)废旧车辆择期清理至暂存地点(蔡伦路12001号门外)。
(三)违停车辆或无牌照车辆不定期清理并锁车。认领时请本人携身份证明和车辆权属证明
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后方可领回车辆。

  (四)认领流程

  1.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学校行政中心101室。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师生员工传达本通知,督促、提醒广大师生积极配合。

     2.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公序良俗,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自觉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划定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无障碍通道及楼宇出入口等禁停区域。

     3.若有疑问或情况需要协调,请联系任老师,电话:021-51322005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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