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合规指引
高等院校
目录
一、范围1
二、通用要求1
(一)机构制度1
(二)设备技术档案3
(三)人员培训和管理4
(四)隐患排查与应急管理8
(五)租赁特种设备的管理10
三.设备分类10
(一)电梯10
(二)压力容器(包含氧舱、快开门式压力容器)11
(三)压力管道12
(四)锅炉13
(五)起重机械14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
四、案例16
(一)电梯16
(二)压力容器17
(三)压力管道18
(四)锅炉18
(五)起重机械20
本指引文件旨在规范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在市场监管领域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管理结构、制度建设、培训与考核、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运维管理、预防和应急管理、高耗能设备节能管理、安全管理评价、档案管理等要求。
1.高校应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管理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
(2)依法办理使用登记、设备注销等手续;
(3)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5)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及考核并保存记录;
(6)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管理,开展日常节能检查,落实节能责任制。
3.高校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度应在相关部门张贴或保存,操作规程应张贴在设备所处空间,便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查阅。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特种设备“双预防”制度(含“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7)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10)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应执行各项制度并落实督查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记录、信息资料归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保存。
4.高校应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总监职责》《特种设备安全员守则》等制度文件,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并做好档案清洁工作。
高校应对每台特种设备建立“一台一档”安全技术档案,保存相关记录,特种设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设备使用地保存以下技术档案的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1)使用登记证;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3)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4)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
(5)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7)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8)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报告)及事故处理报告。
2.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4.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
1.高校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并在第一季度制定本年度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应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保存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培训教师、培训内容等。
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基础理论、事故警示、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
(2)培训形式包括集中培训、分组讨论、技术座谈、现场带教和应急演练等。
2.高校应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1)确定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岗位编制,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各岗位人员的取证、复证作出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与从事的岗位相关工作匹配,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相关人员证件按照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存档,维保单位作业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参照执行;
(4)对特种设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注:特种设备相关从业人员是指如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操作人员、接听紧急通话人员、电梯司机等。
3.高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分为主要责任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人员结构见下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结构图
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为高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各校区应配置特种设备管理员和相应的作业人员。
4.高校应配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特种设备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根据本单位相应特种设备的数量、用途、使用环境等情况,配备相应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足够数量的安全员,并逐台明确负责的人员。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任命、能力及岗位职责等要求应符合总局令第74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5.有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高校应配备节能管理员,节能管理员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锅炉节能制度,对锅炉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建立锅炉节能技术档案,组织开展锅炉节能教育培训;
(4)编制锅炉能效测试计划,督促落实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
6.高校应根据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高压氧舱等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确保每班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职责:
(1)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按照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3)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应特种设备安全员和安全总监报告;
(6)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7.高校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项目符合要求并办理聘用手续。
1.高校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其相应的职责。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总监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隐患排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2.高校应根据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修订。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可包含以下内容:
(1)适用范围;
(2)应急处置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3)危险主体情况;
(4)应急处置流程(包含事故处置及现场应急救援和保护)。
3.高校每年应对每类特种设备安排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并作相应记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包含演练计划及演练记录两个部分。
应急演练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急演练特种设备;
(2)应急演练目的;
(3)应急演练时间、地点;
(4)应急演练内容、流程、照片;
(5)参演机构及人员签到表;
(6)应急演练结果与评价(具体成效及不足之处)。
使用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期间,除合同另行约定外,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要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签定设备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将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应尽的义务约定清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巡检工作内容;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内容;
(3)租赁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内容;
(4)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落实。
合同未约定的管理权限,由出租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1.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上海智慧电梯码、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本单位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并确保不被遮挡。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确认。
2.电梯轿厢内设置的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联系畅通。
3.轿厢门防夹保护装置有效。
4.抽查呼梯、选层、楼层指示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
5.自动扶梯急停开关有效,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6.自动扶梯围裙板上的防夹装置完整。
7.自动扶梯出入口处梳齿板完好。
8.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之间,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注:以上项目可作为使用单位日常巡检项目
1.办理使用登记并将使用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2.在用压力容器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查报告应当有人员签字、单位盖章。
3.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应有与从事的工作对应的作业证件(作业证项目: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氧舱维护保养R3)。
4.安全阀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校验标记并保持铅封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安全阀校验报告。
5.爆破片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确保完整有效。
6.压力表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标记并保持封签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压力表检定证书。
7.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每年应进行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性能测试确保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完整有效。
8.压力容器运行的压力、温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9.使用时间达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须定期检验合格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或者及时更换新的压力容器。
注:高校应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每日对投入使用的低温储罐等压力容器进行巡检。如发现低温储罐的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液位超过限定值,安全附件失灵,与容器相连的管道泄漏,低温储罐容器外壁面存在严重结冰且工作压力明显上升等情况,应参照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1.8条排查异常情况。
1.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每年一季度提交压力管道年报。
2.每年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应当至少包括对管道安全管理情况、管道运行状况和安全附件与仪表的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壁厚测定和电阻值测量。)自行实施年度检查时,应当配备必要的检验器具、设备。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检查记录和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员审查批准。
3.安全阀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校验标记并保持铅封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安全阀校验报告。
4.爆破片装置应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并确保完整有效。
5.压力表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标记并保持封签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压力表检定证书。
6.压力管道运行的压力、温度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1.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应悬挂或者固定在锅炉房或者集控室显著位置,同时使用标志应置于设备本体的显著位置。
2.每班至少化验1次水汽质量并留存水(介)质化验记录和定期水质化验报告。
3.每班锅炉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包括锅炉水处理(项目代号G3)。
4.锅炉液位计应完好,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应清晰、准确。
5.安全阀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校验标记并保持铅封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安全阀校验报告。
6.压力表上应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标记并保持封签完好,同时有对应的有效期内的压力表检定证书。
7.锅炉日常运行情况(锅炉压力、隐患、故障及处置情况、作业人员交接班签名等)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记录并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记录时间不提前、不延后。
8.锅炉运行的压力、温度、水位应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9.每两年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
1.有效期内使用标志(或其复印件)应张贴于设备本体的显著位置。
2.起重机械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标识。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项目必须与从事的工作对应(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人员无需持证,但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并经内部考核合格后上岗。
4.应每日巡查紧急停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按下时,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运行且标识清晰醒目、开关完好。
5.起重机械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设置起重量限制器且确保功能有效。当起吊重物达到1-1.1倍额定载荷时,会自动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可以做下降方向的动作。
6.桥式、门式起重机应装设两种不同形式的起升高度限位器(重锤式、断火式、压板式),已安装传动式高度限位器的除外。对在用设备进行动作的功能检查,当取物装置起升到设定高度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停止起升。应每日对起升高度限位器功能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有效且完好。
7.应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安全、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高校校园一般不属于“三区”(工厂厂区、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高校校园内使用的叉车、观光车辆,应由高校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议定期对车辆实施委托检验,消除车辆本体安全问题;对司机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岗位操作技能;加强车辆作业过程和行驶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违规违章作业,并规避可能的交叉作业风险。
1.某高校使用的电梯,第三方通话功能失灵,应急电话是空号,拨打后无人接听,被困人员难以及时对外界发出报警信息。
图1 某高校使用的电梯,第三方通话功能失灵,应急电话拨打无人接听 |
2.某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员在和维保人员检查电梯时,发现一台使用中电梯,平层标记模糊,电梯机房内无应急操作规程,维保人员当天晚上重新按照使用说明书,做好平层标记,在机房内张贴应急处置卡。
图2 电梯平层标记模糊 |
图3 (a)机房内未张贴应急处置卡 (b)机房内张贴应急处置卡和管理要求 |
1. 某市场监管所在对辖区内某高校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实验室使用的蒸汽灭菌器未注册登记,作业人员存在未持证情况。
图4 使用的压力容器未注册登记,操作记录中的签字人员均未持证 |
2.某市场监管所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该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报告项目不全,特种设备管理员未签字确认,不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
图5 年度检查报告项目不全,高校特种设备管理员未签字确认 |
1.某高校管理员在对压力管道进行年度检查时,发现锅炉附属的蒸汽管道,管道公称直径超过DN50,未进行定期检验。
图6 锅炉房附属蒸汽管道公称直径超过DN50,未定期检验 |
1.某使用单位的承压蒸汽锅炉,在年度检查中发现锅炉附属蒸汽管道的压力表未检定,且压力表指示功能损坏,锅炉水位计警示线模糊,后勤人员马上联系锅炉维保人员,更换检定好的压力表,对水位计做好警示线标记。
图7 压力表损坏且未检定 |
图8 锅炉水位计警示线模糊 |
2.某市场监管所在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2台D级锅炉缺少运行记录,锅炉附属管道未做色标,未标识蒸汽流向。
图9 D级锅炉缺少运行记录,锅炉附属管道未按要求做好色标和流向标记 |
1. 某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员在和维保人员检查立体车库时,发现数个防坠落装置动作不到位,防坠落功能失灵。
图10 防坠落装置动作不到位,功能失灵 |
2. 检验人员在对某立体车库定期检验时,发现操作控制面板安装位置不当,操作人员操作时被立柱挡住视线,难以观察到立体车库设备中的人员出入情况,应立即调整到合适位置,才能投入使用。
图11 操作人员操作时视线被挡,难以观察到立体车库设备中的人员出入情况 (图中箭头所指位置为操作面板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