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前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04-02浏览次数:10

各单位(部门):

  “清明”节小长假在即,为确保假期中学校的安全,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教学科研秩序平稳。根据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请切实做好小长假期间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狠抓安全责任落实。防止出现失管漏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二、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在清明节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火、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疏散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真正做到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安全一处。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针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运行完好。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际,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各类隐患的安全提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营造“清明放假安全不放假“的校园安全文化气氛。坚决杜绝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照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pdf


上海中医药大学安全生产办公室

上海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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